2004年11月3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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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珠系列案又一人被起诉
周永旭 温检宣

  温州消息 11月1日,温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原总经理林国权,被温州鹿城区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这是“杨秀珠系列案”中又一名被起诉的涉案人。
  今年54岁的被告人林国权,大专文化程度,于今年3月18日因涉嫌受贿罪被温州市检察院批捕。
  据指控,1994年初,通过杨秀珠牵线,温州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职工王某认识了时任温州铁路房开公司总经理的林国权,以公司名义承接了该房开公司开发的鹿城水心北汇昌住宅小区昌6幢楼的建筑工程。为此,王某送给林国权40万元表示感谢。
  从1994年至2003年,林国权在担任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市房产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及温州宏王景房地产开发公司副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6.2万余元、美金6000元。(周永旭 温检宣)